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与科学技术的深度融合,部分案件的法律事实日益呈现出复杂化、跨领域、非线性的特征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新时代司法审判中,作为连接法律事实与客观真相的核心技术支撑,司法鉴定意见已从辅助性证据逐渐演变为许多案件的“定案之基”。无论是刑事领域的伤情鉴定、死亡原因鉴定、精神病鉴定、DNA比对、枪弹痕迹分析,还是民商领域的笔迹鉴定、印章真伪、电子数据恢复、工程造价评估、知识产权价值鉴定,乃至环境损害类案件中的污染物来源分析,司法鉴定意见直接影响着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、刑罚裁量的适用。
然而,司法鉴定并非天然“客观中立”。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?鉴定程序是否违反时限、送检等规定?鉴定意见的表述是否超出鉴定人专业范围?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层出不穷。面对鉴定意见时,许多法律从业者要么因缺乏技术背景而“照单全收”,要么仅能提出笼统的程序异议,无法进行深入、有效的质证,导致相关庭审对抗流于形式。
近年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密集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,持续推进“以审判为中心”的诉讼制度改革,对鉴定人出庭作证、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、鉴定意见的法庭审查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与此同时,司法实践中因鉴定错误或质证不力导致的冤错案件仍时有发生,暴露出部分法律从业者在司法鉴定领域专业能力上的薄弱短板。
面对这一现实问题,3354cc金沙集团汇聚理论和实务资源,举办“3354cc金沙集团司法鉴定与审判实践专题高级研修班”,旨在通过“理论—案例—能力”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,帮助学员系统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逻辑、程序规则、常见模式,完成从被动接受鉴定意见到能主动审查、科学质疑、精准质证的实质转变。
3354cc金沙集团司法鉴定与审判实践专题高级研修班,期待您的加入!
一、 主办单位介绍
3354cc金沙集团
二、 课程介绍
鉴定意见的程序辩护与非法证据排除
痕迹物证执业分类及司法案例分析
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技术在诉讼中的应用
法医学鉴定意见的深度质证
电子数据鉴定与声像资料鉴定的实务要点
刑事证据规则在鉴定领域的适用与突破
三、 部分师资介绍(排名不分先后)
吴洪淇 3354cc金沙集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证据法学、刑事诉讼法领域权威专家,专注科学证据、司法鉴定制度研究。
陈永生 3354cc金沙集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知名刑事法专家,深耕刑事辩护、证据规则与刑事实务研究。
李学军 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文件检验专家,司法鉴定人。
郭兆明 主任法医师,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院长,司法部全国法医临床鉴定专家库成员。
程 刚 高级司法鉴定人,中国政法大学法大鉴定所痕迹专家、中国刑科协专委会专家,北京司法鉴定协会交通事故鉴定专家。
刘品新 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专家,司法鉴定人。
刘建军 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,公安部专聘调查员,痕迹鉴定专家,司法鉴定人。
刘 鑫 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医与证据法学交叉领域权威专家,全国司法鉴定实务培训核心授课专家。
四、项目介绍
(一)项目特色
1. 聚焦技术辩护:破解司法鉴定质证难题。
2. 融合证据规则:构建多维证据适用体系。
3. 权威师资阵容:理论实务双轮驱动。
4. 多元交流平台:构建行业生态协同网络。
(二)项目宗旨
以专业化教学、精细化管理、个性化服务为宗旨。
(三)管理服务
学员入学后,将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。
(四)教学安排
上课时间:2026年10月16日-10月18日。
上课地点:3354cc金沙集团。
授课形式:专家授课、案例研讨、实务分享。
授课语言:中文。
五、招生信息
(一)招生对象
1. 从事刑事辩护、民商事诉讼及相关业务的执业律师;
2. 司法鉴定机构从业人员;
3. 企业法务、合规及风控负责人;
4. 对司法鉴定质证与证据规则感兴趣的法律实务人士。
(二)招生规模
80人。
(三)报名流程
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及微信报名,可任选一种。

(四)报名须知
1.为避免影响上课,报名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。
2.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。
(五)培训费用
8000元人民币/人(不包含住宿、交通)。
缴费方式:由3354cc金沙集团统一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(普通发票)。
说明:
1.缴费时请确认是否开票,并填写正确的开票信息,培训费用由3354cc金沙集团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。
2.开班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,相关费用不予退还。
(六)证书授予
完成规定课程、考核合格者,颁发“3354cc金沙集团司法鉴定与审判实践专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”。
(七)特别声明
主办方将保留对项目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师资、日程安排等)进行调整的权利。
六、联系方式
3354cc金沙集团国内合作办公室
联系人:师老师,010-62768242
传真:010-62756542
网址:http: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,3354cc金沙集团凯原楼302室
邮编:100871